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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7-08

摘要:关键词:摘要:文章从技术经济范式视角出发,认为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是对“技术体系结构-经济产业结构-社会制度结构”三大维度的递进和演化;在这个“尘埃如何落定”的演化过程中表现出了五大演化特征,即动力的复合性、路径的渐进性、逻辑的层次性、时间的周期性和效应的双重性;运用演化经济学的分析框架解释

关键词

关键词:

摘要:文章从技术经济范式视角出发,认为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是对“技术体系结构-经济产业结构-社会制度结构”三大维度的递进和演化;在这个“尘埃如何落定”的演化过程中表现出了五大演化特征,即动力的复合性、路径的渐进性、逻辑的层次性、时间的周期性和效应的双重性;运用演化经济学的分析框架解释了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演化机理,并与传统的技术创新与扩散的分析视角形成比较,认为惯例、变异与新奇的创生类似于数字技术融合与旅游业技术创新,选择机制、路径创新与遗传类似于数字技术在旅游业内的扩散,耗散结构的非平衡演化类似于旅游产业结构优化与高质量发展;在赋能演化机理的分析基础上,提出了根据旅游业经济和社会双重属性实现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最后,提出了促进旅游产业“大融合”、树立赋能过程的“复杂性”思想、树立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引入“负责任创新”科技伦理、建立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数字经济;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演化机理;政策协同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并促进其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已成为国家层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旅游业是第三产业的龙头产业,在刺激消费、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产业扶贫、绿色发展、文化遗产保护、红色资源传承、构建国际国内双循环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全国已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其列为战略性支柱产业,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度已达12%。因此,如何通过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研究命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研究现状

(一)文献综述

1.数字经济、赋能经济与高质量发展的内涵界定数字经济的定义,以2016年举办的G20杭州峰会的最具代表性: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载体、以ICT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赋能经济作为一个新概念,尚无法给出精确定义,仅能给出描述性概念:广义角度是指基于组织间赋能形成的社会经济运行方式。狭义角度是指基于数字技术应用形成的以产业组织间融合发展为特征的社会经济运行方式。“高质量发展”并不是一个专门的经济学概念,其实质乃是关于经济发展质量高低的判定标准问题。学者们普遍认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新发展理念”,是在吸收历史教训和总结世界经验基础上提出的科学衡量经济发展质量的最佳标准[1][2]。从三者定义可知:数字经济是因,高质量发展是果,赋能经济是二者桥接的方式。

2.数字经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数字经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研究主题集中于数字经济的融合机理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路径、逻辑和机制。学者们认为,数字经济本质上是一种融合经济,数字经济在产业结构优化、创新驱动发展、经济增长动力和经济发展目标等角度适应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变[3];数字经济借助于新的投入要素、新的资源配置效率和新的全要素生产率促进经济增长[4];数字经济通过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引领高质量发展[5]。在定量研究层面,数字经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研究多以传统制造业为例。刘昭洁(2018)运用投入产出法计量了中国数字经济基础产业与制造业的产业融合度,就数字经济背景下产业融合对制造业的产业绩效和产业结构水平的促进效应进行了实证分析[6]。

3.数字经济与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从已有文献来看,对高质量发展的研究已积累了一定成果,但对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研究较少,更缺乏数字经济引领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机理研究。学者们(戴斌,2022;马波,2022;胡静,2022)认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在社会、经济、生态、文化方面的诉求,促进其高质量发展应以旅游业的多重属性为切入点[7][8][9];阎友兵(2021)从产业发展活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和有效七个维度构建了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10];关于数字经济与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关系的研究成果数量较少且内容比较肤浅,大多是将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视为一种口号提出,学术含量有待提高[11]。

(二)简要评述与研究思路构建综前所述,学术界关于数字经济与高质量发展的研究成果比较充实,但对于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机理的研究层次不高,故本课题提出以下五点研究构想。

1.研究框架:从碎片化到系统化的提升。数字经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历了产业融合、技术创新与扩散、产业结构优化和高质量发展等五个不同环节,现阶段研究成果偏重于其中个别环节之间的关系研究,未能将五种概念及其理论体系融汇在一个系统的研究框架之中。

2.研究视角:从静态均衡到动态演化的转换。数字经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历了一个如前层层递进、效应不断传导的过程,但现有研究成果受新古典经济学的影响,采用了静态均衡的研究范式来描述这样一个具有明显“尘埃如何落定”的过程,而演化经济学在以动态演化的视角观察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方面具有优势。

3.逻辑解释:构建起于微观主体,串联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的解释体系。现有研究成果关于数字经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解释多偏重于宏观逻辑,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经历了一个从微观(企业)到中观(旅游行业)再到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演化过程。因此,需要构建一个基于微观主体再到中观行业、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的层次清晰的解释体系。

4.研究方法: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现有研究成果中虽然有关于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定量研究,但研究链条的起始端并非起于数字经济与旅游业的产业融合,因而忽略了赋能的过程与演化机理的研究,造成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定量研究并无太多的学理和理论支撑,显得有些就事论事、缺乏内涵。因此,在本课题研究中要特别注意定性与定量研究在逻辑上的相辅相成、相互因应、殊途同归。

5.研究视野:积极效应与消极效应相结合,机理研究与对策性研究相结合。在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必会产生一些垃圾冗余即所谓安全风险问题,因此要加强对数字经济赋能高质量发展的两面性研究。文章针对当前该问题研究之不足,以技术经济范式为分析框架,从系统演化的视角出发,糅合产业融合、技术创新、产业结构优化与高质量发展等理论,构建起一个基于微观主体企业,系统的、层次分明的、动态演化的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机理研究体系,弥补现有研究之不足。

二、数字经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基础:技术经济范式

技术经济范式是美国经济学家弗里曼和佩雷斯于1986年提出,并于1992年形成的一套描述技术进步在微观的企业行为、中观的产业结构变动和宏观的经济体系转换中发挥作用的理论框架,创造了技术创新与经济格局变迁研究的方法论。弗里曼和佩雷斯认为,技术经济范式是建立在技术革命基础上主导技术结构变化,进而对宏观和微观经济结构及运行模式造成变革的过程。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实质上是数字技术对旅游业渗透融合并逐步影响其主导技术、产业结构和运行模式的过程,是一个由技术再到产业结构再到治理模式转换的过程。因此,技术经济范式与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之间具有高度耦合性,从技术经济范式的视角进行分析具有可行性。在技术经济范式看来,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是对“技术体系结构-经济产业结构-社会制度结构”三大维度的递进和演化,共分三个步骤:第一,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各种重大的、相互关联的技术形成联结的主导技术体系,并以关键投入的形式导入传统旅游经济范式中。第二,新技术体系的导入和拓展会引领产生新的生产函数和产业业态并促进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第三,当新旅游产业结构体系中“数字旅游”成为一种主导模式后,这种新技术体系将会通过旅游产业关联和融合以及与国家发展战略的协同,促进整个“大旅游产业族群”的运行模式和治理体系进入高质量发展轨道。

三、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演化机

技术经济范式揭示出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要历经一个“技术变革-经济变革-制度变革”的演化过程,也即要历经一个“尘埃如何落定”的演化过程。在这个演化过程中,系统表现出了相应的演化特征,这种演化特征业已发生在过往的历次产业革命引发的社会经济变革之中,还必将在未来必然会发生的各种新技术革命带来的赋能经济中显现。因此,总结归纳利用这些演化特征,有助于社会以较小的代价获取更好的赋能经济效果。

(一)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演化特征

1.动力的复合性。数字经济与旅游经济的融合动力来自于消费者的多样化市场需求、旅游企业对范围经济的追求、新技术的高强度渗透性、政府产业政策引导和管制的放宽。从自组织理论角度看,数字与旅游融合的动力既有来自于市场的自组织因素又有来自于政府的他组织因素,动力机制具有复合性。数旅融合的复合型动力机制要求我们在促进数字经济与旅游经济的深度融合时要发挥市场与政府的双重作用。

2.路径的渐进性。根据技术经济范式的研究思路,新技术要历经融合应用、技术创新、产业变迁、制度变革才能逐步发展成为经济社会的主导范式并最终引起经济社会格局的变革。因此,文章认为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经历了以下路径:数字技术与旅游业的技术融合-旅游业技术创新-数字技术扩散-旅游产业结构优化-高质量发展。由“融合-创新-扩散-优化-高质量发展”五个环节构成的赋能路径是一个渐次递进、效应传导、螺旋式上升的演化过程,在效应传导过程中,既存在着正向的溢出效应同时也存在着反向的回波效应。

3.逻辑的层次性。现有成果关于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逻辑解释偏于宏观层面,考虑到旅游企业是技术融合、技术创新的微观主体,而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和高质量发展是一种宏观经济现象。因此,本文尝试构建一个起于微观旅游企业技术融合到中观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再到宏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三层解释框架如下:一是在企业层面,数字旅游融合形成的新产品、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具有可盈利性和模仿价值而成为旅游业新的主导设计,并扩散到整个旅游产业层面;二是在产业层面“重塑”了旅游产业结构的技术基础、运行模式、产业组织形态和规模,提升了产业绩效,即带来了旅游产业结构优化效应;三是在宏观经济社会层面,通过“数字旅游”主导产业的回顾效应、旁侧效应和前向效应将“数字经济”扩展到其相关产业和社会领域,创造了“大旅游产业族群”新的增长规则、制度和模式,引领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4.时间的周期性。伴随着路径的渐进和逻辑的层次变化,数字技术革命引发经济社会变革存在着一个可延续40-60年的康波周期,包括了前期安装阶段含引入期和成长期及后期部署阶段含成熟期和衰退期,周期性概念的引入为我们分析赋能经济提供了模型。在不同周期阶段,数字旅游经济表现出不同的特点,旅游业的主导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呈现的多样性、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程度、旅游业的经济社会文化影响、治理模式、安全风险等指标有着不同程度的表现。如果把1994年中国首次接入互联网当作数字经济的萌芽,波长为50年,则中点为2019年左右,也就是说我国数字旅游发展已进入此轮技术革命后半期的起始阶段即成熟期,正处于数旅融合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黄金时期。

5.效应的双重性。“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数字经济在发挥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效应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即安全风险,这些安全风险散落在曲折的路径、层次和周期中,随着赋能过程的演化而演化,并表现在技术、伦理、市场、法律、金融、教育、社会和政府等层面(见表1)

(二)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动态演化机理

数字经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复合性、渐进性、层次性和周期性特征,无不暗示着赋能经济发展过程中蕴含着演化性特征,本课题尝试运用演化经济学的分析框架解释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演化机理,并与传统的技术创新与扩散的分析视角形成比较。

1.惯例、变异与新奇的创生:技术融合与旅游业技术创新当旅游产业由于系统“惯性”作用运行在效率低下的“路径依赖”旧范式中,一些先进企业总会通过“搜寻”具有新奇“变异”意味的新范式以取得竞争优势,此时数旅融合新产品、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作为一种“创新性破坏”和引入“新的生产函数”介入到原产业发展之中,成为一种引发旅游产业结构系统失稳的“负熵”。

2.选择机制、路径创新与遗传:技术扩散选择机制是基于绩效标准对系统内变异的多样性进行筛选,数旅融合创新能降低产品成本、提升消费者价值、增强企业盈利性,因而成为旅游产业系统内诸多变异的“主导设计”,引发整个系统的追随-模仿-传播即技术扩散,并在市场作用下产生动态报酬递增与自我强化机制即遗传机制,从而打破整个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停滞“锁定”状态而进入“路径创新”轨道。

3.耗散结构的非平衡演化:旅游产业结构优化与高质量发展原耗散结构跃迁到新耗散结构的现象叫作耗散结构的非平衡演化,旅游产业结构变迁与优化实质上是一种耗散结构的非平衡演化,是一个渐变与突变、微涨落与巨涨落相结合的过程,是对原旅游产业结构体系稳定性束缚力的突破。此时,数字旅游经济在新的旅游耗散结构中已成为主导产业,并通过产业间技术经济关联引领“数字旅游”向其他产业和社会领域进行渗透和辐射(旅游产业结构优化效应),表现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协调、绿色、共享、开放特征。赋能经济用“能级跃迁”概念解释该演化机理,即当原旅游经济运行范式存在“效率阈值”时,通过引入数字技术作为创新变量,“赋能”原旅游经济范式由低能级圈层跃迁到高能级圈层,新旅游经济范式在高能级圈层的运行模式和治理体系中表现出高质量发展特征。

四、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

(一)旅游业的双重属性

从实践角度看,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存在着两条路径:第一,通过发挥旅游业的经济属性。即当“数字旅游”成为新旅游产业结构的主导产业时,通过新旅游产业结构的结构优化效应,借助于大旅游产业结构族群间的政治、经济、技术、文化关联,通过前向、后向和旁侧效应的发挥,将“数字旅游”这种新业态新模式扩散到工业、农业、文化、体育、健康、教育等相关产业之中。第二,通过发挥旅游业的社会属性。即发挥旅游业的政治、文化、教育功能,将旅游业置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背景中,通过旅游业与国家战略的关联关系,在绿色发展、“双碳”规划、国际国内双循环、“一带一路”、乡村振兴、产业帮扶、共同富裕、文化遗产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等领域成为实现国家战略的载体,与国家战略协同发展并最终体现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五大发展理念中。

(二)新发展理念下的赋能路径

通过发挥旅游业的双重属性促其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领域都要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具体方式如下:(1)创新发展。促进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科技与旅游业的渗透融合,丰富数字旅游的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2)协调发展。一方面表现为旅游产业结构的自身优化,另一方面体现为旅游业与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城乡协调、经济与多重社会属性协调。(3)绿色发展。引导旅游业走生态、低碳发展之路。(4)开放发展。旅游业不是一个封闭的内循环圈,而应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及国家发展战略协同发展。就江苏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而言,应与长三角一体化、大运河文化公园、长江经济带建设、苏南苏北协同发展联动;在国家战略层面,应与产业扶贫、乡村振兴、绿色发展、文化遗产保护、党史教育、红色基因传承等方面发挥作用。(5)共享发展。即旅游业发展成就要惠及旅游业的有形和无形、直接和间接相关利益者,惠及多元社会主体,例如文旅融合、产业扶贫、共同富裕、民生产业、乡村基层治理结构。

五、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数字旅游发展现状分析———以江苏省为例

1.江苏省数字经济发展居于全国前列,为数字旅游发展奠定了基础。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区域聚集特征,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川渝经济圈成为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2020年江苏省数字经济产值达4.4万亿,占全省GDP比重为43%,位列全国第二。

2.江苏省旅游市场规模庞大,旅游产业比较成熟,“互联网+旅游”基础较好(目前中国网民规模9.4亿人,互联网普及率67%),为传统旅游业转型数字经济提供了优势。

3.区域、行业发展不平衡。全国范围来看,数字经济发展格局未突破“胡焕庸线”,江苏省数字经济领先的区域依然是苏南、苏中、苏北的排序,城市而言是苏州、南京、无锡的排序;数字经济发展呈现出三二一产业逆向渗透趋势,第三产业数字经济发展较为超前,第一、二产业数字经济则相对滞后;对数字旅游产业而言,数字经济对旅游消费端的渗透程度较高,而对旅游产业链的其他环节融合度并不高,行业整体数字化程度并不高。

4.技术供应不足制约了数字旅游的应用场景。2003年的“非典”催生了淘宝、京东、携程这样的OTA企业,2019年的新冠肺炎疫情本应该催生一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但真正具有商业应用价值的数字旅游融合模式尚未出现。

5.复合型数字旅游人才供给不足。数旅融合对人力资本的专业性、复合性和创新性水平要求较高,同时还需具备全局视角、战略思维、深度分析能力以及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如此高要求导致数字旅游人才供应不足。

6.旅游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度、渗透度亟待提升,与相关国家战略的关联度亟待提升。数字经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是旅游产业融合度,旅游业与文化、体育、教育等行业融合度越高,则数字旅游的影响度、扩散度越高;旅游业与绿色发展、乡村振兴、产业帮扶、文化遗产保护、国家形象传播、党史学习教育、红色基因传承的关联度越大,则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程度越高。

7.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亟待提高。传统监管已不能适应数字旅游业务模式迭代迅速的发展态势,治理方式亟待优化创新。

(二)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1.促进旅游产业“大融合”。融合性是赋能经济的基础与核心,要在以下三个层面促进旅游产业融合:第一,数字经济与旅游业的高技术渗透融合,即旅游业数字化问题;第二,加强旅游业与相关产业间的延伸融合,增强数字旅游模式在融合对象领域的扩散度;第三,旅游业与国家战略的协同发展。

2.树立赋能过程的“复杂性”思想。赋能经济的五大演化特征揭示,数旅融合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是一个包含了渐进、层次、周期、风险等复杂要素的演化过程,涉及技术、伦理、市场、法律、金融、教育、社会、旅游消费者、旅游企业和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博弈过程。

3.树立防范安全风险意识。要处理好发展和安全这对辩证关系,切忌“重发展、轻安全”的跛脚倾向,或者存在“先开张、再治理”的片面思维。

4.引入“负责任创新”科技伦理。旅游企业既是创新的主体,某种程度又是安全风险的制造者,数字旅游企业要引入“负责任创新”的科技伦理进行自律,即数字经济参与者在追求经济效益时必须兼顾社会效益,不能侵害公共利益,并将责任认知落实到数字经济每个环节的制度设计、技术设计和行为规范当中,最终构建起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市场协同的治理机制。

5.建立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数字旅游融合赋能高质量发展具有自组织与他组织的复合性特征。政府既要尊重市场的内生性、创新性特点,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从金融、财政、税收、人才供给、政策等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创新政策供给,形成良好营商环境;政府在促进赋能经济发展过程中,要将积极监管、审慎监管与依法监管相结合,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在鼓励创新和有效监管间取得平衡;对于数字旅游发展中的“安全性风险”,政府要起到“市场暗夜”中“守夜人”作用,建立适应数字旅游运行的风险监测、预警、处置体系,提高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

6.备足政策工具箱,根据赋能经济的不同演化阶段、周期相机采用。(1)设立数字旅游产业发展基金,代偿企业创新风险。(2)保护知识产权,鼓励企业创新。(3)建立数字旅游集群式产业园区,培养一批瞪羚、独角兽企业,头部企业。(4)数字旅游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榜单,引导旅游企业商业模式与技术创新融合,构建更多旅游应用场景。(5)加强国际技术合作,通过“国外技术+国内市场”方式进行创新。(6)依法监管,反垄断、反不正当经竞争、反资本无序扩张。(7)依法保护旅游消费者隐私与数据安全。(8)组建数字旅游企业协会,引入“负责任创新”理念,加强行业自律,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市场协同的治理机制。(9)将数字旅游融合发展置于旅游产业发展战略之中,如就江苏省而言,可引导其与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大运河文化带、国家文化公园等重大工程相结合,实现数字文旅产业集聚。(10)加强旅游数字化人才教育与培训。鼓励高校对传统旅游管理专业进行数字化改造,加强数字旅游复合型人才供给;在乡村振兴中,加强对农民的数字化技能培训,助力旅游帮扶;破解“银发市场”的“数字鸿沟”问题,将鸿沟转变为红利;对于旅游数字化转型中、疫情防控常态化中的结构性、临时性失业人员进行数字化技能培训,帮助其转岗就业,增强其职业韧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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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严伟 单位:金陵科技学院 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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